中山古镇:东方大酒店租赁低价中标引质疑

中山市古镇镇的东方大酒店,是冈东村的集体资产,2019年以3500万元/年的价格出租,2021年租赁权中标价仅为1800万元/,不仅只有原租金的一半,也远低于冈东村同类型物业的出租价格,引发质疑与争议。 2012年2月起,中山市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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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的东方大酒店,是冈东村的集体资产,2019年以3500万元/年的价格出租,2021年租赁权中标价仅为1800万元/,不仅只有原租金的一半,也远低于冈东村同类型物业的出租价格,引发质疑与争议。

2012年2月起,中山市佰盛灯饰广场有限公司与冈东村的子公司东方大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承租其名下租赁物(下称“东方大酒店”),经营灯饰广场、酒店及配套产业,每年实付租金在4000多万至5000多万。到2018年底,受不利经济因素影响,佰盛公司亏损严重,无法承受原来的租金,多次与冈东村代表协商,希望将租金降至2800万元/年,但未获同意。2019年,佰盛公司按冈东村要求,以3500万元/年的标准支付了全年租金,后双方协商解除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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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万降至1800万不合常理的低价中标

2021年1月20日,广东百佳百特实业有限公司以1800万元/年的价格中标,成为东方大酒店的新承租方。

仅间隔短短1年,东方大酒店的租金就降低至原先的一半,冈东村不同意佰盛公司以2800万元/年的租金标准继续承租,却以不合常理的低价租给百佳公司,如此操作,佰盛公司认为事有蹊跷,“百佳公司的中标价也远低于冈东村同类型物业的出租价格,明显违背常理。”

位于同一条街道、毗邻东方大酒店的国贸广场,竞拍竞标时间也在2021年,租赁面积仅为79819.5㎡,起拍价已为2500万元/年。同样都是冈东村所有的集体资产,东方大酒店的租赁面积比国贸广场还多出近40000㎡,起拍价反而低于国贸广场700万元,且最终以起拍价中标,不得不让人怀疑,背后或有不可言说的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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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冈东村在2020年7月第一次发布东方大酒店租赁权竞标公告,租赁期限定为8年,不设免租装修期,起拍价为2520万元/年,竞标保证金高达3000万元。2021年1月,冈东村第二次发布公告,起拍价降低至1800万元/年,租赁期限由8年变更为16年,同时包含1年装修期,竞投保证金降至1000万元,几日后百佳公司中标。两次竞投的招租要求相差巨大,在租赁物业及市场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招租条件发生如此显著的优惠变化,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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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两次公告均未披露现场租户情况及租赁物业占有使用情况,外人不敢贸然介入,在佰盛公司看来,冈东村一系列安排,是为了确保百佳公司能够以不合理的低价中标。

“如果继续由佰盛公司承租,冈东村可以按照2800万元甚至更高标准收取租金,现在租金仅有1800万元/年,以16年租赁期计,冈东村租金收入损失至少1.7亿元。村民对此是否知情?”佰盛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冈东村不惜牺牲集体利益,也要让百佳公司低价中标,背后一定有猫腻。

3200万合法财产被侵占强制执行两年未有进展

然而,低价中标只是开始,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佰盛公司始料未及。

根据《解除协议书》,东方公司应在东方大酒店重新招租时,组织新中标方与佰盛公司就东方大酒店内的中/央空调系统、家具及设备的受让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佰盛公司直接将上述可移动物品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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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方大酒店完成招标后,冈东村于2021年1月24日发布竞投成交公告,但未公布中标人是百佳公司。据佰盛公司相关人士称,冈东村和东方公司拒绝告知中标方的信息,亦不促进双方协商,还恶意造成佰盛公司错过谈判期限的假象,只为帮助百佳公司侵占上述资产。即使司法判决已对上述可移动物品的所有权归属佰盛公司的事实予以确认,冈东村仍然限制、阻拦佰盛公司进场拆除搬离可移动物品。

2021年3月16日,佰盛公司向中山二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2月28日,中山二院以中院判决仅确定佰盛公司自行拆除、搬离案涉租赁物内的可移动物品,认为佰盛公司请求法院拆除、搬离缺乏依据为由,裁定驳回佰盛公司申请。经历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中山中院在2022年11月作出终审裁定,指令中山二院继续强制执行。2023年3月,中山二院恢复执行立案程序,但东方公司至今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中山二院对此也未依法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东方大酒店目前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的状态。

佰盛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执行法院多次尝试与冈东村、东方公司沟通执行和解事宜,建议其协调组织新承租方百佳公司对上述可移动物品进行折价补偿,冈东村、东方公司均表示拒绝协调,同时亦不配合设备拆除搬离工作。在执行法官现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冈东村党委委员邓某甚至表示如法院启动强制拆除,将发动全体村民阻止。冈东村的行为不仅增加了讼累,浪费了司法资源,更导致佰盛公司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最终受益者是百佳公司,至今侵占和无偿使用佰盛公司的财产。

据悉,恢复执行后,中山二院就上述可移动物品的拆除问题向中山市住建局发函,住建局复函称,案涉拆除工程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佰盛公司随后向属地主管部门申请,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没有受理过设备拆除相关的施工许可申请,需要进一步研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自法院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至今已近三年,执行工作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如今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佰盛公司想不明白,明明只是简单的拆除搬离设备,卡在住建局无法推进令人难以理解。

集体资产收益流失背后或存在利益输送

冈东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本应切实维护自身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但其不惜损害自身利益来让百佳公司低价中标,还宁愿自身陷入与佰盛公司的无尽纠纷中也要让百佳公司获取不当利益,这一系列的做法实在令人费解。

据佰盛公司相关人士透露,负责冈东村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周某和邓某,与百佳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某私下往来密切,蔡某多次宣称其与周某为亲戚关系。在东方大酒店重新招租前,蔡某就曾多次表示冈东村非常希望由百佳公司来承租东方大酒店,只要其同意,就必然能够取得东方大酒店的租赁权。低价中标、扣押佰盛公司合法财产,其中原因不言而喻。

自2022年起,佰盛公司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冈东村相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及利益输送,但没有任何结果。佰盛公司相关人员透露,仅凭冈东村出具的一纸情况说明,相关部门在未开展实质性调查的情况下,就直接认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明显是敷衍了事。

冈东村以1800万元/年重新招租的决定,究竟有没有取得全体村民的知情同意,又是否经过合法决策程序,一纸说明并不能打消大众疑虑。集体经济组织及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受损,民营企业的合法财产受到侵害,背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只有依法彻查,才能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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