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乡村振兴中的阴影,基层干部人员违法乱纪行为揭秘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潮中,农村基层党组织起着至关重要的领导作用。然而,近期曝光的案例却让我们不得不正视部分地区的乱象,特别是涉及到某些基层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在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褚村乡温褚村,前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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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潮中,农村基层党组织起着至关重要的领导作用。然而,近期曝光的案例却让我们不得不正视部分地区的乱象,特别是涉及到某些基层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在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大褚村乡温褚村,前任、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在任期间的一系列行为引起了村民的广泛质疑和不满。

  现任党支部书记温某广在任期间(2021年至今)违法乱纪行为

  据了解,2019年,温某广递交入党申请书,2020年12月28日,成为正式党员,而仅在2021年2月26日不足三个月后,温某广被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温某广因违反计划生育接受过处罚,依照相关规定,此类人员申请入党,需经较长时间的考验,即被组织考察需满5年以上才能发展为积极分子,然后成为预备党员,最后才是正式党员。此举明显违背了党章中关于党员发展程序的明确规定。

  村民代表温某松、温某华等多次向省巡视组、县纪委等部门反映上述问题,但未得到任何解决。对于温某广的快速入党及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行为,乡组织委员的解释是党龄从预备党员算起。但这一解释显然无法掩盖其背后的违规操作和可能存在保护势力的行为。村民质疑为何在选举村党支部书记时,乡组织委员不公开说明温某广的入党时间不足3个月这一问题,明显在规避关键性敏感话题,其背后的用意不言而喻。

  除了对入党程序的质疑,温某广在担任村主任期间(2016年—2021年2月26日)的行为也备受争议。温某广被指利用职权进行不正当干预,如对村民家庭婚宴进行停电威胁,以及强制要求村民使用指定的流动餐厅和白棚,从中索取回扣。

  温某广在2015—2018年同时担任村主任和会计,严重违反规定。2020年12月,沧县纪委调查温巨广兼任会计问题时,称温某海为村会计。然而温某海实际上并未担任过此职务。县纪委和乡党委首次调查时的隐瞒,使得温某广得以顺利入党。第二次调查时,又改变说法,让人不禁质疑这其中的“官官相护”嫌疑。

  在修公路项目中,村里实欠农民工程款项3万余元,而县纪委答复的欠款金额为3087元,与实际完全不符。这其中温某广具体做了哪些手脚,不得而知。2018年至今温某广任职期间涉嫌挪用工程款3万元,其中2020年为温褚村向乡政府申请的资金中有3万元下落不明。村委会的账目和资金使用应经村监察委员会审查、批准,但该委员会对此毫不知情也未开展过任何工作。温某广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种种行为给村里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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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某广利用职权挑拨村民关系,给村风造成不良影响。选举村民代表时温某广违反制度,推选“傻子”刘明通为村民代表。刘某明8年来为村里工作的工资以及其父亲为集体所垫付的电费至今分文未付。温某广的行为严重违法违规,道德良知几近泯灭。

  村前任党支部书记温某强在任期间(2015年—2021年)违法乱纪行为

  温某强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任人唯亲,任命亲侄子为村监察委员会主任,大权独揽,严重违法;在温某强任职期间,村村务和党务从未公开,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侵犯群众知情权。

  村账目及资金的使用须经过村监察委员会的审查批准,但温某强违规操作,跳过村监察委员会擅自代替监委会成员签字,借此达到贪污公款及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在党支部换届选举时,温某强更是恶意干扰选举投票正常进行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作为农村各项工作和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担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只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合格过硬,乡村振兴才有根本保证。

  村民们对公道和正义的呼声不容忽视,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加强监管,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存在严重作风问题的基层干部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还村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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